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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举报投诉”为名
行敲诈勒索犯罪之实
该抓!
近日,于都警方“零口供”
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
抓获嫌疑人吕某
已查实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
十月中旬
罗坳派出所接辖区某企业报警
称一吕姓男子长期打着
“举报投诉”的幌子
向该企业行敲诈勒索之实
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接报后,派出所立即抽调
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
经大量工作
民警查清了吕某的犯罪事实
遂依法传唤嫌疑人吕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在派出所
犯罪嫌疑人吕某拒不配合警方工作
面对民警的讯问
吕某百般抵赖、矢口否认
妄图以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面对狡猾的嫌疑人
办案民警沉着应对
依托前期扎实的侦查工作
查清了犯罪嫌疑人吕某
自2023年1月以来
以检举、揭发的手段相威胁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共计敲诈勒索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最终办案民警
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
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紧张办理中
什么是零口供?
“零口供”不是没有口供,而是没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其实施或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口供,通常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根本否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另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只供述自己的行为,但否认其主观上对所实施的是犯罪性质的行为具有明知。
虽然没有以上口供,但是有完整的证据链条指向违法犯罪事实的,仍然可以指控其犯罪。
对于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赣州警方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
警方提醒广大企业、群众:
一旦发现或怀疑自己遭遇敲诈勒索
应果断报警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正告不法分子
把恶意举报当作敲诈勒索金钱的途径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转自:于都钟琴
来源: 赣州公安